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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
作者:開心 日期:2009-10-23 21:29
一、補助資格及額度:
(一)第一級: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2。
(二)第二級: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而未達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4。
註:補助額度案例說明
以在鄉(鎮、市、區)公所投保之保險對象為例,每人每月應繳自付保險費659元,合於前述第一級者補助330元;第二級者補助165元。
二、補助範圍:
(一)經認定符合補助資格者,如係以被保險人身分投保時,除補助本人外,依附其投保之眷屬全數納入補助範圍。
(二)經認定符合補助資格者,如係以眷屬身分投保者,僅補助其本人。
三、補助期限:
(一)98年6月1日前申請者,認定符合補助資格後,自98年6月開始補助;98年6月1日以後申請並經審核符合資格者,自申請當月開始補助。
(二)經認定符合補助資格者,參照國民年金保費補助以2年為限,屆期應重新辦理資格認定;惟於補助期間如喪失資格即停止補助。
四、申請方式:
(一)98年5月15日起健保局所屬各地分局及聯絡辦公室將提供申請表件供民眾索取或自該日起自健保局網站(www.nhi.gov.tw)下載申請表件。
(二)已辦理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者,健保局將主動取得資料辦理後續健保費補助事宜,民眾不須重複申請。
(三)如有疑問,請撥健保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30-598洽詢。
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申請表(98.06.24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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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上路漁保民眾權益知多少?
作者:開心 日期:2009-10-18 08:56
本文轉貼來自 http://tw.myblog.yahoo.com/wenhn-insurance/article?mid=19
法令的瞬息萬變, 真的是令相關的當事人確有不知所措,國民年金原先將老農津貼納入,97/07月之後又不納入,所以又恢復跟以前相同。
文清此次於97/09/18修正此文主要是因國民年金97/07行政院修正案通過,但由於國民年金法內有與社會福利排除的條款,意即領了老農津貼即使加入國民年金也不能再領多3,000元的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法與漁民權利相關之條文
第六條
三、 社會福利津貼: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榮民就養給付。
第三十條
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依下列方式擇優計給:
一、 月投保金額乘以其保險年資,再乘以百分之零點六五所得之數額加新臺幣三千元。
二、 月投保金額乘以其保險年資,再乘以百分之一點三所得之數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選擇前項第一款之計給方式:
一、 有欠繳保險費期間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二、 發生保險事故前一年期間,有保險費未繳納情形。
三、 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
四、 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但第七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僅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在此限。
希望此文可以讓更多漁民知道自己的權利!!
漁保的好處
由於漁保本質就是勞保,所以仍需以勞保法規為依據,但與一般勞保的不同點
1.其勞保保費較為便宜,與公民營員工同為保費費率30%的優惠。
2.若是87/11/13年以前的漁會甲類會員,至今未斷漁保,即符合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還可於65歲後領取6,000元的老農津貼。
國民年金上路,目前不會影響到6,000元之請領資格,文清底下分析各種漁會加保的勞保民眾的情況
國民年金就要上路了,漁保民眾權益知多少
87/11/13前加入漁保的漁會會員且於98/01/01時年齡未滿65歲
符合老農福利津貼者為87/11/13前即加入漁會投保勞保者,所以未來於65歲時領取了6,000元的老農津貼,即不能再請領國民年金A式之保証3,000元年金。(國民年金法第三十條除外條款3)
所以這類漁民,文清的建議未來是勞保一次金┼老農津貼or勞保年金┼老農津貼,並不用急著退保,國民年金上路與此類漁民沒有任何影響。
87/11/13後加入漁保的漁會會員
與一般勞保一樣,需留意勞保年資是否有超過15年
A.98/01/01前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者,則未來是請領3,000元起跳之保証年金。
B.98/01/01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者,請領時勞保年資已達15年,即無法請領國民年金A式之保証3,000元起跳之年金。
C.98/01/01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者,請領時勞保年資未達15年,方可請領國民年金A式3,000元起跳之保証年金。
退休金該何處去,如何運用退休金讓你的財富再倍增
文清將所有情況列出,是希望各位在漁會加保之勞保民眾,仍需留意個人權益。
勞保老年給付,是退休理財的一環,如何將自己的權益得到最佳化,端視平時的規劃。退休理財是人生必需面對的重要課題,長壽的風險在於如何安養晚年,如何在現在就將未來退休所需之生活準備好,才能有富足的退休生活。
退休之後就靠退休金吃老本,也容易被自己給花光光,被親戚借光光,被子女巧立名目給用光光,最慘的是被詐騙集團給騙光光。臺灣是負利率的社會,退休金放在定存也會被通貨膨脹給吃光光。
如何保本再獲利是很重要的課題,選對正確的退休方法,協助您創造另一筆年金讓你退休生活更無憂無慮。
資料更新紀錄
97.05.26初版主文出爐
97.09.18更新國民年金修正案對老農津貼刪除條文之影響!!
5.1、6.1和7.1:多聲道喇叭系統配置表
作者:開心 日期:2009-08-26 16:28
大陸配偶權益新知
作者:開心 日期:2009-07-24 21:35
陸委會也已經協調內政部修正數額表及相關子法規定,取消大陸配偶定居數額限制及放寬探親探病等規定。
陸委會指出,由於兩岸交流日趨頻繁,依據海基會驗證兩岸通婚之數量已有二十九萬餘對,今天的修法是進一步保障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的各項權益,並落實馬英九總統所提出「婚姻移民人道待遇及工作權保障」的移民政見。
此次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全面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修正為大陸配偶只要合法入境,並通過面談後,毋需申請許可,也毋需等待2年,即可在臺工作。
二、身分證權採階段性調整,取消「團聚」2年的規定,調整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時間,從現行8年縮短到6年。
三、增訂強制大陸配偶出境前召開審查會的規定,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保障當事人權益。
四、強調大陸配偶本於婚姻關係的生活及財產權益,取消大陸配偶繼承不得逾200萬元的限制,並放寬長期居留的大陸配偶可以繼承不動產。
陸委會特別強調,針對本次修法縮短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時間為6年後,對於目前在臺依親居留及長期居留的大陸配偶,之前已在臺團聚的2年時間,本修正草案亦規定可納入併予計算。
陸委會並表示,針對外界關切大陸配偶定居數額(1年6千人)的限制,內政部已提出數額表的修正草案,取消定居數額的限制,同時也刪除大陸配偶須設籍滿5年始得申請其前婚姻之子女來臺定居的規定。
陸委會也指出,對於不涉及兩岸條例修正之部分,陸委會已經協調內政部儘速檢討相關規定,包括放寬大陸配偶之大陸親屬來臺探親或探病、通盤檢討有關撤銷或廢止大陸配偶居留許可之事由,以及修正面談管理辦法,改善面談制度等,進一步保障大陸配偶之權益。
經部輔導e化 開店補助3萬元
作者:開心 日期:2009-07-17 06:31
為了提振國內經濟,加速產業升級,經濟部商業司特於2009年投入1億元的預算,委託台北市電腦公會推動「開店e化輔導計畫」。凡今年完成公司登記,並且聘用員工3人以上,就符合開店e化輔導的補助對象,只要提出申請即可獲得3萬元補助金。預計在此項計畫推動下,將有2,800家店受惠,帶動高達8,400人次的就業機會。
經濟部常務次長林聖忠表示,在這次的金融海嘯中,許多店家因為經營不善而倒閉,對整體經濟造成負面影響,因此政府特別推出「開店e化輔導計畫」。希望能透過這個計畫,建立一個有系統的平台,讓平台的功能鎖定在小成本的商家可以在行銷的營收上有所成長,即使面對不景氣的金融風暴,都能利用制度面順利營運。
林聖忠強調,「透過e化,在強化商家的基本體質後,不僅可以提升競爭力,達到轉型或產業升級,還能進一步帶動相關產業,達到活絡經濟、經濟成長的目標。」
在微型化創業日漸蓬勃發展下,商業e化不僅可以提高訂單、採購、補貨及帳務付款等相關的作業流程,在節省成本、促進營運效率的同時,還能有效提高企業的存活率,進一步促進產業的升級與發展。因此政府特別在「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中的「加速企業網路應用暨資安品質提升計畫」裡編列約11億的經費,並分別規劃「落實網路認證」、「提升零售業資安品質」及「新開店商業服務業e化輔導」等3大項目。
「開店e化輔導計畫」推展同時,將於全國25個縣市,在地方縣市政府及公協會組織的協力下舉辦作業規範說明會,只要有想要導入e化應用的商家,都可自行提出申請,或委由全台各縣市電腦公會、連鎖加盟相關協會,包括各資服廠商、網路商城廠商、加盟總部等,都可受託代理申請。
同時,為了方便個人申請,提高申請意願,將在各縣市成立地方諮詢服務窗口,只要有任何問題都可即時獲得解決;並簡化申請流程與表單,只要上「開店e化輔導計畫」網站(http://www.open2800.com.tw),就可查詢到相關的申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