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東建築討論項目紀錄(2007.5.6於塘歧村辦公室及芹壁村)

1.建照問題的克服
  (文化局是以舊有房屋證明就可以修繕,風管處需要重新申請建照)
2.地區相關建築法規是否需要通盤考量修改(2007.5.6參加會議的議員有陳貴忠與謝承春,希望能集中民間的聲音討論要修改哪些項目一次且全  面的通盤修改,不要說說就算了)
3.補助項目不包含地板與樓板,是否可以列入考量
4.是否可以全面性調查四鄉五島有哪些住戶願意在這幾年要修繕房子統計出來,然後再依照順位與候補修繕
  這樣可以完全掌握經費的應用,免得到時候因住戶修繕戶數不足導致經費用不完,還要繳交國庫,那豈不是辛苦了那些好不容易爭取的委員們
5.非聚落保存政府補助40%,民間出資60%,但是問題來了,政府的每坪建造是否高出民間金額許多(例如民間每坪4萬元,假設政府每坪6萬元  ,以一二樓合計建坪100坪為例,就多出200萬,民間也就白白多負擔120萬),按常理說政府發包5億的工程沒有理由比民間要貴,反倒是要便宜許  多
6.是否還有再利用專案,如果有可否說明其內容或相關資格(需再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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